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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妳直接跟他分手不用再回頭可憐你男朋友了,妳男朋友已經30歲了
連一份工作都沒辦法做長久一天到晚在換工作,然後才在那怪公司,在我
看來那都是他沒辦法吃苦的藉口而已,而且想結婚,連聘金都拿不出來,
他的媽媽還想要把你的房子拿去登記共同所有?怎麼看都像詐騙集團,
重點是都什麼年代了,還在說孝敬婆婆是媳婦的本分這種狗屁觀點,孝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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