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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惡男性侵10歲幼女 想分60期賠30萬求減刑 [打印本頁]
作者: cyyeh小小油 時間: 2019-10-31 08:24 PM 標題: 惡男性侵10歲幼女 想分60期賠30萬求減刑
2019-10-31 15:11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一名男子明知女友的女兒只有10歲,卻多次趁女友外出機會侵犯其女兒,事後還一度否認,見測謊未過關才坦承;男子雖然認罪,但又主張已答應賠償對方3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想爭取減刑機會,但法院認為和解僅是量刑依據,並非減刑理由,最後依2次強制猥褻罪和1次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4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2013年間利用和女童獨處機會,先對女童說「等等發生什麼事都不要跟別人講」,接著就伸手搓揉女童胸部,後來食髓知味,2016年又再次犯案,2017年更不顧對方抵抗,性侵得逞。
犯行曝光後,男子一度否認,見測謊沒過關還嘗試逃跑藏匿,但沒多久就被警方緝捕到案,才在法庭上坦承犯行。
審理時,男子主張已承諾以分期付款方式賠償女童及其母30萬元,已取得對方原諒,而女童已經搬家,且在家人和師長的關心支持下,也看不出明顯創傷反映,希望法院從輕量刑並給予減刑。
法院認為,男子雖取得女童及女友的原諒,但其犯後態度只能作為量刑的依據,並非減刑的理由。另外,男子身為長輩,卻罔顧人倫侵犯女童,犯罪情節也不符法定減刑標準,最後3次犯行各量處3年2月到7年3月不等刑期,合併應執行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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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才判這種刑期,也是算輕了吧
支持法院這種觀念 "男子雖取得女童及女友的原諒,但其犯後態度只能作為量刑的依據,並非減刑的理由。"
並非是雙方和解後,就一定需要減刑,難怪在
台灣
這麼多罪犯,犯後假裝一下有悔意,就可以輕判了.....
作者: a3742940 時間: 2019-10-31 08:54 PM
只能說台灣對罪人太過寬容了,有一些法律希望可以修改
已經不太符合主流的世界觀與價值觀了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9-10-31 09:08 PM
要是真的達成和解了,那孩子生母比惡男還惡
怎麼會有人和欺負自己親生女兒的人達成和解
作者: jtoo8989 時間: 2019-10-31 09:10 PM
GG真應該剪掉,真的是太過分了
作者: andy8088 時間: 2019-10-31 09:11 PM
台灣對性侵犯的懲罰真的太輕了
性侵是一輩子的陰影
小頭管不住 應該不適合繼續擁有它
作者: a0955776449 時間: 2019-10-31 09:12 PM
絕對不同意
若是被強姦的是你女兒
請問誰要?
作者: bbc7788 時間: 2019-10-31 09:25 PM
現在的法官,真不知道在想啥,十惡無赦的犯人,都是輕輕放過,難怪犯罪率會升高。
作者: x19781002 時間: 2019-10-31 09:27 PM
我覺得全世界都對性侵犯太好了
都是關幾年就能出獄
表現好還是提早假釋出獄
總感覺性侵對於這世界來說好像不是什麼嚴重問題
全世界的性犯罪判刑都不高
那對被害者是一輩子的傷害
我覺得性侵犯要不是關到死就是直接死刑
因為性侵犯出來後再犯率幾乎是100%
有多少性侵犯出來還 甚至變本加厲姦殺其受害者
所以放他們出來根本是把一頭老虎丟進幼稚園一樣
所以我不懂為什麼這個世界對於性侵犯那麼寬容
一堆人都很愛扮演非常有包容心跟慈愛的上帝角色
作者: 12345aki 時間: 2019-10-31 09:47 PM
台灣的法律看似很嚴謹 實際上太多的不適用
加上現在的法官 在審判上太居泥於咬文爵字 太愛玩文字遊戲
立法院太愛打架了 根本不顧本業
作者: hdfd3s 時間: 2019-10-31 09:48 PM
這種人都應該好好處以極刑,真的是人渣
作者: 帥帥的哥哥 時間: 2019-10-31 10:10 PM
才八年...
才30萬...
把小雞雞跟手指頭都剁掉才對吧
作者: weareamazing 時間: 2019-10-31 10:44 PM
也是夠邪惡的說啊
我覺得不能原諒
恨不得殺了他
作者: johnson_0421 時間: 2019-10-31 11:22 PM
我們大家來祝法官好運好了
作者: tuexdotuexdo 時間: 2019-10-31 11:31 PM
這東西感覺真的是人渣耶
作者: nn0717nn 時間: 2019-10-31 11:43 PM
覺得關他有點浪費納稅人的錢了
直接判死恐怕也不實際啊
還分期付款哩
應該修法對這種人重判
作者: rong0854 時間: 2019-11-1 12: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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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82816984 時間: 2019-11-1 12:16 AM
她媽得智障這種錢還有分期付款咧 傻B...
作者: chucps3030 時間: 2019-11-1 12:40 AM
我覺得應該修改一下法律
讓他們得到應有的制裁
作者: qazwert1 時間: 2019-11-1 01:41 AM
幹嘛給他分期!!直接私刑處理就好了!!
作者: 654321012 時間: 2019-11-1 02:30 AM
賠30萬還要分60期會不會太扯
作者: atk423kkcv 時間: 2019-11-1 03:37 AM
自己的癖好不能帶到現實生活啊 人家才幾歲就給人家心理陰影 不可取
作者: 地滅 時間: 2019-11-1 03:59 AM
這一種人真的是太垃圾了 才幾歲就吃得下去
還有法官的書也不知道讀到哪邊了
好多都輕判
作者: homlin007 時間: 2019-11-1 04:08 AM
本帖最後由 homlin007 於 2019-11-1 04:17 AM 編輯
到最後來個有教化之可能就變沒事了,像這種性侵犯放出來之後就是要列管追蹤,時間到了就到警局或是某個特定院所打一下乖乖針,讓他不能人道,如果再犯直接剁了一勞用逸
作者: chadsnow2 時間: 2019-11-1 04:22 AM
又是一個台灣的恐龍法官,居然只是判這樣的刑責,都不知道對小孩有多大的傷害跟影響!!
作者: lin71_2000 時間: 2019-11-1 07:53 AM
這種垃圾還想分期+減刑喔 在少數所謂的人權團體 政客及媒體的操弄下 台灣對犯案的人真的是太寬鬆了 難怪現在台灣變犯罪天堂
作者: 天地龍狼 時間: 2019-11-1 08:38 AM
這就是人權無限上綱的結果..加害者的人權居然比被害者還被重視
作者: streetlamp 時間: 2019-11-1 08:53 AM
這個法官算是清醒的了
一堆法官都以「有教化可能」什麼都輕判
反而為了保護妻小自我防衛的人要被重判,什麼鬼
作者: nc122575061 時間: 2019-11-1 10:34 AM
感覺法律就是要讓你覺得公平,但實際上就有錢判生,沒有判死的
真的沒錢做惡的,關一關,出來還是一條好漢,繼續重操舊業
作者: a11103nise 時間: 2019-11-1 12:52 PM
這種事情還真是每隔一段時間就有呢
作者: 人生無聊 時間: 2019-11-1 0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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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iwamgogogo 時間: 2019-11-1 02:00 PM
現在社會真的很亂所以要小心
作者: apaul34 時間: 2019-11-1 05:02 PM
十歲 30萬 台灣的法官真是夠了…真的是鬼島
作者: taiwamgogogo 時間: 2019-11-2 12:25 AM
現在社會病了 好人真心付出只會得到拒絕 反之壞男人只要裝個樣 女生就會認為他是有魅力的
作者: huang0625 時間: 2019-11-2 12:57 AM
如果有一種藥可以逞罰強姦犯一輩子陽痿就好了
作者: mapsd 時間: 2019-11-2 01:31 AM
其實我覺得阿
要治理好國家
就要嚴刑峻法
這種人應該直接死刑
反正地球人口過剩
不差他一個
作者: rockon123 時間: 2019-11-2 01:57 AM
這60期有包含18%利息費用嗎?若沒有..關到100歲好了!!!
作者: seal483 時間: 2019-11-2 03:35 AM
進去關一關
讓其他受刑人焦流一下
不然不會怕
作者: liubeizhaoyun 時間: 2019-11-2 04:01 AM
這個賠錢應該沒什麼用吧, 肯定是死刑吧。
作者: FoxyRoxy 時間: 2019-11-2 04:32 AM
這種已經不算是人了 是畜生該槍斃才對
作者: aaa655060 時間: 2019-11-2 04:39 AM
8年4月.....
應該槍斃拉
真的是人渣
作者: linppanf 時間: 2019-11-2 04:51 AM
知識渣男.10歲幼女的心靈.你要來賠償嗎?
作者: feimaomiao 時間: 2019-11-2 07: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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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stbull 時間: 2019-11-2 07:33 AM
都說了沒錢性騷擾+大腸桿菌
監護人同意和解 看戲的嫌判的不夠久
那就等自己 有權利時 再搞大一點
作者: oleno 時間: 2019-11-2 07:49 AM
切掉吧,這種人真的就應該切了。
作者: x159753 時間: 2019-11-2 08:10 AM
我覺得問題在法官身上,犯人有悔意是可以減刑是可以接受的,但這個案子已經說他愈來愈變本加厲,之後犯行曝光後,男子一度否認,見測謊沒過關還嘗試逃跑藏匿,但沒多久就被警方緝捕到案,才在法庭上坦承犯行。所以他是知道他做這個事是有問題的,再來他是因為沒得跑才承認的,所以那根本就不是悔意。
作者: aa710518 時間: 2019-11-2 08:19 AM
我覺得應該老二切了餵狗
這樣比較好
作者: oz706969 時間: 2019-11-2 10:23 AM
死刑比較好 不然又出現下一個受害者
人民不該付稅金 養一群該死的人
作者: 一个绅士 時間: 2019-11-2 10: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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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nfessions74 時間: 2019-11-2 11:03 AM
就死刑算了啦 毀了一個小孩的下半生 不用對他仁慈
作者: WEN211 時間: 2019-11-2 11:31 AM
1砲30W
真蠢
30可以吃多少魚喝多少茶了
作者: sammy61719a 時間: 2019-11-2 11:38 AM
這種人渣敗類還盼這麼輕,繼續害人怎麼辦
作者: fogflowerball 時間: 2019-11-2 11:46 AM
10歲也吃得下去,還分期?一次讓他砍掉重練啦
作者: hotbird 時間: 2019-11-2 11:52 AM
台灣的法律實在是.....
如果你賠給家屬的錢越多
法官就會判你越輕
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這樣
作者: kevin1973 時間: 2019-11-2 12:23 PM
重刑也才八年
所以鬼島才會變成犯罪天堂
作者: andy8088 時間: 2019-11-2 01:33 PM
這種性侵犯唯一方法就是切掉犯罪工具
不然一定會再犯的
立委大人不知道可以修個法嗎
作者: d88888888 時間: 2019-11-3 12:32 PM
審理時,男子主張已承諾以分期付款方式賠償女童及其母30萬元,已取得對方原諒,而女童已經搬家,且在家人和師長的關心支持下,也看不出明顯創傷反映,希望法院從輕量刑並給予減刑。
我朋友的家裡也出了這種事,下手的也是熟人朋友,這種創傷是一輩子的,根本不可能全好。
有些人連渣都不如!
作者: sgunsxroses 時間: 2019-11-3 01:11 PM
這媽媽也是有問題吧,竟可以這樣量化傷害
作者: wl514016 時間: 2019-11-3 01:31 PM
連那麼小的小孩都不放過
真的有點誇張阿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9-11-3 01:51 PM
看到這種新聞...
心理實在是很難受 賠錢是要幹什麼???
小女生可能會有一輩子的心理問題 還不一定治的好...
也有可能自暴自棄 自我毀滅!!!
作者: ab12a222 時間: 2019-11-4 03:16 AM
台灣罪太輕嚕...總是有一票人跑出來 大喊著人權
結果罪 越判越輕~
在網路曾看過一篇 法官的心裡話
內文大致是說 判了重 甚至是死刑 要被"某些上司 某些官員"淦淦淦叫
還要去開會 寫報告 還要跑台北開會
有時 "上級"還會暗示 判輕一點 簡單一點
不聽話 還會淪落為明升暗降 調到偏遠地區 升級無望
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卻對不起了家人 最終結果
該重判的那些 新聞熱度過後 依舊只是重重舉起 輕輕放下
作者: FunManYoung 時間: 2019-11-4 02:05 PM
30萬給我
我請人和他蕉流蕉流♂
作者: KDhsin24 時間: 2019-11-5 02:13 PM
我覺得應該修改一下法律
讓他們得到應有的制裁
作者: AirwavesGum 時間: 2019-11-5 05:57 PM
我是認為死刑最適合他
不管怎樣判都太輕了
作者: 夏的天空 時間: 2019-11-5 06:07 PM
這種人認真覺得應該直接處死
因為太多這種被放出來一樣在做這些事情
沒記錯案例也不少
但為什麼到現在都沒修法?
畢竟被害者都是老百姓的家庭
作者: chbits 時間: 2019-11-5 06:48 PM
有時候變成犯罪者有人權,被害者沒人權了。
作者: kimeo00000 時間: 2019-11-5 07:02 PM
台灣對罪犯好像太寬容了~~~
好像有反悔的心加新台幣就可以求和解
所以才有那麼多人犯罪~~
反正又罰的不重~~
真希望可以比照新加坡阿
罰的重才沒人敢犯罪阿
作者: eoajim1014 時間: 2019-11-6 05:20 AM
這個世界好奇怪啊! 甚麼人都有 我快瘋掉了
作者: plack 時間: 2019-11-16 02:19 PM
這種性侵犯再犯機率很高,至少先關他一陣子。
作者: kusoorzkuso 時間: 2019-11-16 02:29 PM
該輕不輕... 該重不重....不符期待
作者: swf336409 時間: 2019-11-16 04:33 PM
這種不應該判死刑嗎?就算不判死刑也應該像韓國那樣化學閹割。性侵幼童真的是不可饒恕
作者: seal483 時間: 2019-11-16 05:09 PM
這種還要求分期
看到真的生氣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9-11-16 05:37 PM
小女生一輩子的傷痛是可以用錢來衡量的嗎?
應該把對方化學去勢再用鞭刑,不然好像犯罪的人都以為事情可以用錢解決?
作者: ㄧ試深淺 時間: 2019-11-16 08:23 PM
這種人就該人道明知故犯的
作者: alex_ch 時間: 2019-11-17 03:42 PM
抓去槍斃吧
不用想那麼多
作者: rebeccaanto 時間: 2019-11-17 04:15 PM
關他真的是浪費納稅人的錢了...
作者: 西北不好 時間: 2019-11-17 04:31 PM
這種人應該去死吧!!!!
有夠噁心
作者: alexliu2008 時間: 2019-11-17 04:43 PM
直接去勢,剛個人有那麼難嗎?
作者: clc-666 時間: 2019-11-17 05:12 PM
這種傢伙應該將它永遠去勢~不用給他有當人的權利~~
作者: 0922088046 時間: 2019-11-17 05:20 PM
應該直接讓他化學去勢因為他都不考慮女孩的未來,只為了自已的私慾!!所以我個人覺得不應該盼這麼輕應該更重才對
作者: hhohtt 時間: 2020-1-13 08:48 PM
絕對支持死刑,對這種社會敗類不需要可憐牠
作者: lkk650718 時間: 2020-1-13 10:02 PM
這種人應該直接鞭刑之後關進監牢讓裡面的人刷機機
作者: ffssyyhhoo 時間: 2020-3-4 10:36 AM
這種人應該去勢才對,不能讓他活太久~~~~~~~~~~
作者: wallisli 時間: 2020-3-4 12:35 PM
這種變態應該判重一點吧, 他害得人家有很重的心理陰影!!!這是一世的傷害
作者: 享樂生活 時間: 2020-3-4 02:11 PM
這也太過分了
居然性侵小孩子
還是女友的女兒
判刑是乎太輕了點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20-3-4 02:11 PM
很多人都喜歡把自己的清高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
如果真的這麼大愛包容的話,怎麼不自己也去當一次受害者?
相信更能感同身受啊~
作者: viasan 時間: 2020-3-4 02:49 PM
這種人應該強勢化學去勢
讓他明白 自己犯的錯
作者: c237897 時間: 2020-8-30 03:22 PM
竟然有這種事情啊 沒想到
作者: lexburner123 時間: 2021-3-17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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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ngkok999 時間: 2021-3-17 11:18 AM
對於這種明滅天性的人什麼樣的處分都剩太少如果可以最仁慈的對待他那就是終身監禁
作者: style777 時間: 2021-3-17 08:22 PM
分三十期鞭刑 我可以答應
作者: chinack0211 時間: 2021-3-17 08:58 PM
被害人到最後都會覺得,與其什麼都沒有,多要一點也好...
然後就是砍價、和解、逃帳,然後債權憑證
作者: leelee04 時間: 2021-3-17 10:21 PM
可惡至極
殘害國家幼苗
無期徒刑從重量刑 謝謝
作者: kok1000 時間: 2021-11-7 03:01 PM
這種事只能想想不能真做呀!!
作者: 貓耳蘿莉 時間: 2021-11-7 06:50 PM
我之前聽過 性侵犯 進去監獄好像都很慘 實際怎樣也不知道
作者: hrghr222 時間: 2021-11-7 07:28 PM
這種人應該直接判死算了啦
作者: zepnx 時間: 2021-11-7 07:41 PM
只要你的目標不是法官親屬基本罪名都不會很重的
作者: gy088978 時間: 2021-11-7 07:58 PM
台灣法律太過於人性化 太過於說可以感化教育 一個成年人 有思想 觀念的 會不懂事情的對錯嗎
明明是錯誤的 為何還要故意去犯錯
對於那種故意犯錯的 應該都是要重罰吧
作者: b920210015 時間: 2021-11-19 01:30 PM
真的很可惡要抓去關啦
作者: iveison16 時間: 2021-11-19 01:40 PM
30萬也太輕了吧,這會是小孩一輩子陰影,先關30年再來談賠償再說。
作者: IUASYFIG 時間: 2021-11-26 09:21 AM
感覺很輕阿,以前都覺得台灣判太輕,但法律長這樣好像也不能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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